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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设置


朝阳区地税局设置15个职能科室、1个稽查局、15个税务所和1个机关后勤服务中心。
 (一)机关科室的设置及职能
  1.办公室
 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;负责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,承担信息、调研、宣传、信访、议案、提案、保密、新闻发布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;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。
  2.法制科
 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;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协调,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相关工作;承担行政复议、应诉的有关工作;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;协调应对反补贴案件的调查;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行政处罚。
  3.国际税务管理科
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际税务综合协调管理,组织开展反避税、非居民税收管理等工作。
  4.税政管理一科
  落实相关税收政策,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税、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、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税(费)征收管理工作;分析预测有关税收收入,监控收入任务完成情况;负责分管税费的税收减免、退税的政策性审核或备案及其他具体涉税事项的管理工作;组织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代征管理工作;负责分管税费的政策宣传、业务指导、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反馈工作。
  5.税政管理二科
  落实相关税收政策,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土地使用税、房产税、契税、土地增值税、车船税、印花税、耕地占用税、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的征收管理工作;分析预测有关税收收入,监控收入任务完成情况;负责分管税费的税收减免、退税的政策性审核或备案及其他具体涉税事项的管理工作;负责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协调与管理工作;负责分管税费的政策宣传、业务指导、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反馈工作。
  6.征收管理科
  负责税务登记、申报征收、欠税、委托代征等事项的管理;负责发票管理;负责发票及涉税过程中相关票据的管理;负责缓缴税款审批、退税流程管理工作;贯彻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,实施税源监控和管理;综合协调私人出租房屋涉税事项,落实账簿管理等制度;承担涉税过程中使用的表、证、单、书的管理工作;负责业务档案归档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。负责风险管理、纳税评估、日常检查和大企业管理。
  7.收入核算科
  负责地方税收收入分析、预测和重点税源分析,编制并分解落实年度税收计划;负责税收会计、税收统计及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;组织实施税收会计、统计核算;监督检查税款征缴退库情况。
  8.数据管理科
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税收工作涉税数据的规范制定及管理、数据分析与数据监控、数据交换等工作;对本局相关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,统一数据利用;负责部分数据录入和数据的统一发布;负责对外数据查询及数据保密、安全监督的管理工作。
  9.纳税服务科
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税收纳税服务体系建设,组织纳税服务承诺、纳税服务规范、纳税服务操作规程及办税公开等纳税服务制度的贯彻落实;组织协调、实施纳税辅导、咨询服务、税收法律救济、纳税服务投诉受理、税收争议调解;负责办税服务大厅、12366热线、网站等纳税服务平台的管理工作;负责组织落实纳税服务考核评价工作;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税收信用体系建设,组织对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及后续管理工作;协调管理注册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。
  10.科技信息科
  拟订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税收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规划、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;组织实施有关信息化项目的立项、论证、开发、评估和验收工作;负责科技信息、网络安全管理工作;负责信息化培训工作;负责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管理工作。
  11.计划财务科
  编制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、经费和重大专项资金预算,监督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;负责机关财务核算及政府采购工作,负责税收事务经费和财务、基建、装备、资产的管理工作;落实手续费预算管理和支付工作;负责服装管理工作。
  12.基层工作科(机关党委办公室、工会)
 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组织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;负责党务、共青团和工会工作;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着装的监督检查工作。
  13.人事教育科(保卫科)
 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、机构编制、队伍建设和外事等工作;负责教育培训工作;负责安全保卫工作;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。
  14. 督察内审科
  组织实施税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;组织开展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,落实责任追究制度;拟订本局内部审计办法;接受和开展本局财务政策执行、财务收支、政府采购、签约合同的审计监督,对本局科级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;负责协调和落实外部审计部门开展对本局的审计监督。
  15.监察科
  负责监督检查本局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情况;组织开展行政监察、行风评议工作;受理、调查、处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、控告;负责本单位廉政制度建设和监督实施工作。
 (二)稽查局
  负责组织实施税务稽查工作;落实税务稽查规章制度及办法;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及专项整治;承办涉税举报案件;承办全国涉税案件的协查工作;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重大涉税案件调查取证工作;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和国际税收专项情报核查工作;负责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;负责协调处理涉税案件的移送工作;落实市局相关政策及有关规定,完善本局制度建设。
  1. 综合科(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)
  负责税务稽查业务的协调管理工作;负责税务稽查案件的案源管理、审理定案工作;负责税务稽查案件的行政处理、处罚决定的作出工作;负责涉嫌构成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;负责税收违法检举案件的受理、分办转办、答复奖励工作;负责税务稽查欠税的登记、核销、公告工作;负责税务稽查档案管理工作等。
  2.检查一科
  负责对辖区内涉税案件的检查、执行工作。
  3.检查二科
  负责对辖区内涉税案件的检查、执行工作。
  4.检查三科
  负责对辖区内涉税案件的检查、执行工作。
  5.检查四科
  负责对辖区内涉税案件的检查、执行工作。
  6.检查五科
  负责对辖区内涉税案件的检查、执行工作。
 (三)基层税务所的设置及职能
  1.第一税务所
  本所职责: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及相关涉税事项的办理。
  所属辖区:朝阳区全区
  联系电话:81612366、64933333
  联系地址: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
  邮政编码:100125
  2.第二税务所
  本所职责:负责辖区内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、年纳税达到一定纳税规模的企业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  所属辖区:朝阳区内重点企业及房地产企业
  联系电话:81612366、64933333
  联系地址:朝阳区广渠东路40号
  邮政编码:100124
  3.第三税务所
  本所职责:负责朝阳区范围内依纳税人申请的相关各类事项。
  所属辖区:朝阳区全区
  联系电话:81612366、64933333
  联系地址:朝阳区来广营红军营南路甲3号(来广营乡政府南边)
  邮政编码:100012
  4.第四税务所
  本所职责:负责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  所属辖区:朝阳区部分业态市场和个体工商户
  联系电话:81612366、64933333
  联系地址:朝阳区来广营红军营南路甲3号(来广营乡政府南边)
  邮政编码:100012
  5.第五税务所
  本所职责:负责对本辖区内涉外企业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  所属辖区:负责朝阳区三资企业(除房地产行业)和零散税源的税款征收及管理
  联系电话:81612366、64933333
  联系地址:朝阳区广渠东路40号
  邮政编码:100124
  6.第七税务所
  本所职责:负责朝阳区范围内依纳税人申请的相关各类事项。
  所属辖区:朝阳区全区
  联系电话:81612366、64933333
  联系地址:朝阳区广渠东路40号
  邮政编码:100124
  7.第八税务所
  本所职责:负责朝阳区范围内依纳税人申请的相关各类事项。
  所属辖区:朝阳区全区
  联系电话:81612366、64933333
  联系地址:朝阳区太阳宫中路甲6号临一号(太阳宫公园南门西侧)
  邮政编码:100028
  8.第九税务所
  本所职责:负责朝阳区范围内依纳税人申请的相关各类事项。
  所属辖区:朝阳区全区
  联系电话:81612366、64933333
  联系地址:定福庄路9号(朝阳路二外丁字路口向北500米路西)
  邮政编码:100024
  9.双井税务所
  本所职责:负责双井街道、垡头街道、小红门乡、南磨房乡辖区内纳税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  所属辖区:双井街道、垡头街道、小红门乡、南磨房乡
  联系电话:81612366、64933333
  联系地址:朝阳区广渠东路40号
  邮政编码:100124
  10.呼家楼税务所
  本所职责:负责三里屯街道、朝外街道、团结湖街道、左家庄街道、麦子店街道、太阳宫乡辖区内纳税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  所属辖区:三里屯街道、朝外街道、团结湖街道、左家庄街道、麦子店街道、太阳宫乡
  联系电话:81612366、64933333
  联系地址:朝阳区太阳宫中路甲6号临一号(太阳宫公园南门西侧)
  邮政编码:100028
  11.酒仙桥税务所
  本所职责:负责望京街道、酒仙桥街道、东湖街道、将台乡、和平街街道、机场街道、香河园街道、崔各庄乡、孙河乡、金盏乡辖区内纳税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  所属辖区:望京街道、酒仙桥街道、东湖街道、将台乡、和平街街道、机场街道、香河园街道、崔各庄乡、孙河乡、金盏乡
  联系电话:81612366、64933333
  联系地址:朝阳区来广营红军营南路甲3号(来广营乡政府南边)
  邮政编码:100012
  12.十里堡税务所
  本所职责:负责八里庄街道、六里屯街道、平房乡、高碑店乡、管庄乡、三间房乡、豆各庄乡、王四营乡、常营乡、东风乡、东坝乡、黑庄户乡辖区内纳税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  所属辖区:八里庄街道、六里屯街道、平房乡、高碑店乡、管庄乡、三间房乡、豆各庄乡、王四营乡、常营乡、东风乡、东坝乡、黑庄户乡
  联系电话:81612366、64933333
  联系地址:定福庄路9号(朝阳路二外丁字路口向北500米路西)
  邮政编码:100024
  13.小关税务所
  本所职责:负责大屯街道、安贞街道、小关街道、亚运村街道、奥运村街道、来广营乡辖区内纳税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  所属辖区:大屯街道、安贞街道、小关街道、亚运村街道、奥运村街道、来广营乡
  联系电话:81612366、64933333
  联系地址:朝阳区来广营红军营南路甲3号(来广营乡政府南边)
  邮政编码:100012
  14.商务中心区税务所
  本所职责:负责建外街道、呼家楼街道辖区内纳税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  所属辖区:建外街道、呼家楼街道
  联系电话:81612366、64933333
  联系地址:朝阳区光华路SOHO二期E座7层(朝阳区光华路9号)
  邮政编码:100020
  15.劲松税务所
  本所职责:负责劲松街道、潘家园街道、十八里店乡辖区内纳税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  所属辖区:劲松街道、潘家园街道、十八里店乡
  联系电话:81612366、64933333
  联系地址:朝阳区广渠东路40号
  邮政编码:100124
 (四)机关后勤服务中心
  负责办公用房、职工用房、集体宿舍的物业管理;负责办公用品配备、办公设备、设施管理、车辆管理、食堂管理及交通安全工作;负责献血和计划生育工作;负责系统内外接待工作。